共筑诚信消费环境提振金融消费信心|中意人寿辽宁省分公司2023年3·15消费者权益宣传周带您解读消费者八大权益
一年一度的“3·15”消费者权益日已经到来,中意人寿辽宁省分公司现已启动2023年315消费者权益宣传周活动。通过职场营造活动氛围、掌上中意APP线上活动游戏、一把手讲消保、全省联动开展“一老一少一新”重点人群宣教等形式逐步展开活动。
那么金融消费者八大权益到底是什么呢?
今年3月1日开始实施的《银行保险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办法》已明确规定,现就当中重点内容进行介绍。
知情权
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和有利于消费者接收、理解的方式进行产品和服务信息披露。对产品和服务信息的专业术语进行解释说明,及时、真实、准确揭示风险。
自主选择权
银行保险机构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强制捆绑、强制搭售产品或者服务;
未经消费者同意,单方为消费者开通收费服务;
利用业务便利,强制指定第三方合作机构为消费者提供收费服务;
采用不正当手段诱使消费者购买其他产品;
其他侵害消费者自主选择权的情形。
公平交易权
在格式合同中不合理地加重消费者责任、限制或者排除消费者合法权利;
在格式合同中不合理地减轻或者免除本机构义务或者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责任;
从贷款本金中预先扣除利息;
在协议约定的产品和服务收费外,以向第三方支付咨询费、佣金等名义变相向消费者额外收费;
限制消费者寻求法律救济;
其他侵害消费者公平交易权的情形。
财产安全权
银行保险机构应当审慎经营,保障消费者财产安全权,采取有效的内控措施和监控手段,严格区分自身资产与消费者资产,不得挪用、占用消费者资金。
依法求偿权
保险公司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及时作出处理,不得拖延理赔、无理拒赔。
受教育权
银行保险机构应当开展金融知识教育宣传,加强教育宣传的针对性,通过消费者日常教育与集中教育活动,帮助消费者了解金融常识和金融风险,提升消费者金融素养。
受尊重权
银行保险机构应当不断提升服务质量,融合线上线下,积极提供高品质、便民化金融服务。提供服务过程中,应当尊重消费者的人格尊严和民族风俗习惯,不得进行歧视性差别对待。
信息安全权
银行保险机构处理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坚持合法、正当、必要、诚信原则,切实保护消费者信息安全权。
银行保险机构收集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向消费者告知收集使用的目的、方式和范围等规则,并经消费者同意,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银行保险机构处理和使用个人信息的业务和信息系统,遵循权责对应、最小必要原则设置访问、操作权限,落实授权审批流程,实现异常操作行为的有效监控和干预。
银行保险机构应当加强从业人员行为管理,禁止违规查询、下载、复制、存储、篡改消费者个人信息。从业人员不得超出自身职责和权限非法处理和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
中意人寿辽宁省分公司注重金融常识教育,增强消费者信心,做好金融消费者保护和金融服务政策教育宣传,对金融消费者八大权益等基本权利进行推广普及,使消费者充分了解自身的各项法定权利和责任。同时,规范自身营销推介行为,根据产品或服务的复杂性和风险等级。坚守诚信经营底线,以提高行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改善金融市场环境为目的,继续推进银行业保险业诚信文化建设。注重重点区域、聚焦“一老一少一新”等重点群体金融教育,提升金融服务满意度。